【租賃交易轉讓公告】哈爾濱馬迭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西七道街22號街角處一層房屋(原配送中心)出租項目信息披露
【信息時間:2024-12-31】
閱讀次數:
項目名稱 |
哈爾濱馬迭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西七道街22號街角處一層房屋(原配送中心)出租項目 |
||||
項目編號 |
[2024]哈產租390 |
||||
掛牌起始日期 |
2024-12-31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5-01-09 |
||
出租方申請與承諾 |
本出租方擬出租持有的資產或資源,并委托哈爾濱產權交易所公開披露產權出租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出租行為是本出租方真實意愿表示,出租的標的產權權屬清晰,本出租方對該標的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本出租方出租資產或資源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已獲得資源主管部門及國資監管機構等相關主管部門相應批準。 3、本出租方所提交的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本出租方在出租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和產權交易市場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本出租方義務。 本出租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
標的概況 |
出租標的名稱 |
哈爾濱馬迭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西七道街22號街角處一層房屋(原配送中心)出租項目 |
|||
標的現狀 |
標的類型 |
房屋 |
|||
權證號 |
|
權屬所有人 |
|
||
坐落位置 |
哈爾濱馬迭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西七道街22號 |
出租參考使用面積 |
48.97平方米 |
||
所在層數 |
1層 |
租賃保證金 |
1萬元 |
||
出租期限 |
1年 |
是否設置原承租人優先權 |
否 | ||
用途 |
按出租方要求,標的經營業態要求為精品中餐類食品經營或精品文創項目經營。 |
||||
目前狀況 |
閑置 |
||||
租金遞增方式 |
|
附屬設施 |
|
||
出租底價 |
240000.0元/年租金 |
||||
評估情況 |
評估值 |
233780.0元/年租金 |
賬面值 |
|
|
評估基準日 |
2024-12-18 |
||||
評估機構 |
哈爾濱公正資產評估事務所 |
評估報告編號 |
哈公正評報字[2024]第24092號 |
||
核準或備案機構 |
|
||||
標的清單 |
|
||||
瑕疵說明、重大事項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內容 |
1、本次出租的范圍以哈爾濱公正資產評估事務所出具的哈公正評報字[2024]第24092號評估報告為準,雖經有資質的評估機構的評估,但相關資料可能有誤,僅供參考。 2、意向承租方應在公告期內至現場認真勘察,對出租標的的法律、自然現狀及安全狀況進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并對標的已知和隱性瑕疵作出客觀判斷,哈爾濱產權交易所對此不做任何承諾。出租方承諾對出租標的現狀及權屬情況如實向意向承租方展示披露,如因標的本身產生的產權、法律、安全狀況等風險對承租方造成的一切損失與哈爾濱產權交易所無關,由出租方承擔相應責任。 3、租金交納到哈爾濱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進行結算。 4、具體租賃期限起止時間以出租方與承租方簽訂的《商鋪門面租賃合同》為準。 5、意向承租方在取得承租資格后,如利用標的進行經營須自行辦理符合其經營行為的相關證照。標的是否可以用作生產經營,需意向承租方在報名前自行與相關主管部門及出租方確認,哈爾濱產權交易所對此不做任何承諾。 6、標的租賃期間的各項費用按承租方與出租方簽訂的《商鋪門面租賃合同》約定進行支付。承租方應按《商鋪門面租賃合同》約定向出租方交納租賃保證金。 7、除出租方承租方另有約定外,承租方在租賃期限內,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承租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8、本次出租的標的涉及與標的所在房屋其他承租方共用進出通道的情況,請各意向承租方到現場勘察自行了解相關情況,承租方使用標的時應保證通道暢通。(詳詢出租方展示聯系人) 9、相關及其他事宜,以承租與出租雙方簽訂的《商鋪門面租賃合同》為準。 哈爾濱產權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接受委托發布出租公告,公告全部內容由出租方提供,哈爾濱產權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及工作人員對標的所作的介紹說明,僅供參考,若實際情況與公告不符或故意隱瞞重大應披露事項,由此產生的法律問題及相關責任由出租方承擔。 |
||||
出租方情況 |
基本情況 |
出租方名稱:哈爾濱馬迭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社會信用代碼:9123010071846260XQ 法定代表人:趙經濤 |
|||
出租方決策文件 |
哈爾濱馬迭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會議紀要 |
||||
出租行為批準 |
一般性資產自行決策 |
交易 |
信息披露 |
首次公告不少于5個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滿,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不變更公告條件,按照不少于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信息披露時間,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滿后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采取協議成交方式(須參與報價);如征集到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則采用網絡競價方式成交。 |
|
交易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承租方資格條件 |
1、意向承租方必須具有完全民事權利和民事行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意向承租方須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意向承租方須向哈爾濱產權交易所提交有效報名材料及其它材料。 3、意向承租方承諾其所提供的承租本標的相關文件材料內容均真實、準確、合法合規、有效,所填寫的聯系人信息、聯系地址真實、有效,哈爾濱產權交易所如需書面送達關于本次出租事項的法律文書、材料等,應向該地址送達;如該地址發生變更,意向承租方應在變更之日起3日內書面通知哈爾濱產權交易所(以郵件、微信等其他方式送達的均參照書面送達的約定在變更之日起3日內書面通知哈爾濱產權交易所)否則由于不能送達所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擔,哈爾濱產權交易所按照原約定的方式或地址送達的法律文書、材料等視為意向承租方已經收到,如意向承租方拒收上述法律文書、材料視同已經送達。 4、出租成交后,如哈爾濱產權交易所或出租方發現承租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詐等行為的,本次出租結果無效,承租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將作為違約金予以扣除并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承租。 |
|
標的交割 |
1、標的的移交由出租方負責,移交過程中所遇到的問題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協商解決,雙方須自行協商標的交付事宜。 2、出租標的以交割時現狀進行交割,所有標的最終以交割時出租方現場指認為準。 3、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標的的網站公告標的描述信息為依據要求出租方補齊所有物品或要求退還保證金、交易價款及交易服務費等。 |
|
與出租相關 的其他條件 |
按出租方要求,意向承租方需具備以下條件: 1、參加本項目的潛在承租方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的法人單位。 2、標的經營業態要求為精品中餐類食品經營(提供相應精品中餐類經營案例)或精品文創項目經營(提供經營文創產品實例圖片)。 意向承租方需在2025年01月02日9:00至2025年01月08日15:00(工作時間)到出租方指定地點(詳詢出租方展示聯系人)進行現場實地勘察并簽署現場勘察確認書、提供符合上述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完成資格審核后方可在哈爾濱產權交易所交易系統內進行報名,報名時承租方需額外提供現場勘查確認書及相關審核證明,如無法滿足上述要求則報名審核不能通過。(提醒意向承租方注意:如未能在報名截止時間前提交合格的報名材料并且在規定時間內到出租方指定地點進行現場勘查則無法參與該項目,請意向承租方合理安排時間。) |
交易 |
競價規則 |
意向承租方在參與網絡競價前請詳細閱讀并遵照網絡報價須知、操作手冊等要求,了解標的情況、承租資格、注冊報名、保證金繳納、競租操作及款項支付方式等內容。 |
|||
報名時間 |
2025-01-02 09:00 至 2025-01-09 16:00 |
||||
報名審核 |
1、意向承租方注冊報名:意向承租方應在本項目報名截止日前,登錄網站(https://hrbggzy.harbin.gov.cn),按照系統提示進行實名會員注冊(注冊信息須真實、完整、準確)。 |
||||
交易保證金 |
交易保證金:5000.0元 |
||||
競價安排 |
競價方式 |
正向多次競價 |
競價階梯 |
1000元 |
|
競價時間 |
自由競價時間:2025年01月02日 09:00
至 2025年01月10日 10:00 止 |
限時競價周期(秒) |
300 |
||
交易成交 |
1、交易服務費比例:本項目以5年為周期,按周期收費(租賃周期不足1個周期的,按1個周期計算) ;如在公告期內征集到一個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人,采取協議方式成交,承租方按照首年租金*1%*周期交納交易服務費;如在公告期內征集到兩個以上(含兩個)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人,采用網絡競價方式確認承租方,承租方按照首年租金*5%*周期交納交易服務費,交易服務費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
聯系 |
標的咨詢 |
展示時間、地點:標的物現場,時間詳詢標的展示聯系人 展示聯系人及電話:王先生,18404606533 項目聯系人及電話:李先生,0451-58700033 |
咨詢時間 |
公告期內工作時間,節假日除外。 |
|
單位地址 |
哈爾濱市道里區撫順街1號 |
|
其他 |
|